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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给怀孕母猪使用的药物

【 发布时间:2015-12-20 】 【 点击次数:36 】 【 所属分类:养殖技术资料库】


    一、利尿药物

  由于利尿药物会引起子宫脱水,导致胚胎脱离,所以速尿(呋塞米)在母猪妊娠早期(45天以内)禁用。

  二、解热镇痛药

  保泰松(布他酮)毒性大,易造成胃肠道反应,肝肾损害。水杨酸钠、阿司匹林具有抗凝血作用,易促发流产,故应禁用。其他解热药物可按量应用,不能随意加大用量。

  三、抗生素类药物

  链霉素对胎儿毒性大,易导致弱仔,应尽量避免使用;替考星注射液对胎盘穿透力极强,易导致流产,应禁用此类药物。

  四、激素类药物

  如丙酸睾丸素、乙烯雌酚、前列腺激素、地塞米松等药物易导致流产,应禁用。但氢化可的松可酌情使用。

  五、拟胆碱药物

  如氨甲酰胆碱、毛果方香碱、敌百虫等药物易导致子宫平滑肌兴奋性增强,应禁用此类药物。

  六、子宫收缩药

  如催产素、垂体后叶素等药物可引起怀孕母猪流产或早产,应禁用此类药物。

  七、降压药

  如利血平等药物胎盘穿透力极强,易导致流产,此类药物孕畜应禁用。

  八、某些中药

  如红花、当归等,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,易引起流产,早产;大黄、芒硝、巴豆可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引子宫强烈收缩导致流产早产破血药,故不宜使用。